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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5-05-27

 

 

附件一:

2015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2015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理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产生第五届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理事会。为保证换届选举有效顺利进行,特制订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则


         1、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是在科技部和民政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是广大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园区、民营科技企业家和促进民营企业科技进步的管理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宣传工作者等有志者之家。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的主要职责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历史条件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挥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纽带与桥梁作用,促进广大民营企业更好更快的创新发展。


         2、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理事会换届选举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科技部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章程。


         3、换届选举应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差额选举”和“投票表决”的民主选举方式。


        二、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


         4、第五届理事会成员地方候选人请各省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协会、联合会)或科技厅、委、局民营科技主管部门协助推荐。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各专业专家委员会也将参与推荐工作。科技部和中央、国家其它机构的候选人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牵头组织推荐。


         5、被推荐的候选人应是在民营科技发展与创新领域做出一定成绩的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民营研究与服务机构负责人、民营科技园负责人、民营科技促进组织及相关社会团体负责人、相关产业及服务联盟负责人和相关科技研究人员等。其中民营科技企业家的推荐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


         6、在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被推荐的候选人,应具有政治素养高,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能力较强的品质,同时应具有热爱民营科技促进事业并乐于奉献的精神。


         2)被推荐的企业家所领导的企业,应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3)70岁以上的同志不再推荐。


         7、候选人推荐程序


         1)推荐单位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填写《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理事会候选人推荐表》。推荐单位认为被推荐人中有适合进入常务理事会的人选,请在推荐表内《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里特别注明。


         2)被推荐人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换届选举筹备委员会复核审议后,将所有被推荐人的名单(含所在单位、职务)通告各推荐单位复议。在各推荐单位无异议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科技部审核同意后,提交2015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表决。

        三、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


         8、第五届理事会的选举在2015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进行。


         9、选举须严格按照科技部国科人字〔2004〕97号通知所规定的《科技部主管的社会团体领导人选举办法》进行。


         10、选举理事会成员之前,由秘书长提名,代表们通过,确定计票人员和监票人。


         11、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12、选票统计后,由监票人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13、建议在2015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并确定法定代表人。


         四、其它事项


         14、在2015年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将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网站公示,为选举做好准备。


         15、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选举产生后,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网站上公布。

 

 

附件二请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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